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各地区2014年上半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通过对各地区节能形势进行分析,对照各地“十二五”年均节能任务,上半年,福建、海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节能形势十分严峻;陕西预警等级为二级,节能形势比较严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2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节能工作进展基本顺利。西藏缺乏统计数据,没有进行预测。与1~5月相比,陕西由三级预警上升为二级预警。
记者了解到,根据节能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全国31个省(区、市)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区节能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国务院对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地区,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暂停该地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对考核等级为基本完成以及能源消费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有条件审批。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已印发实施,为做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强化能耗增速控制目标,下一步将把各地区能源消费增速纳入晴雨表预警机制,并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