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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4期
云南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降低用电用气成本等若干措施。

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按照“企业收储、银行贷款、财政补贴、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对全省铜、铝、铅、锌、锡、锗、铟等重点有色金属产品进行商业收储,收储总量约为80万吨,收储时间为一年。收储所需资金由企业以产品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对企业收储给予银行贷款部分贴息。其中,对收储锡、锗、铟的企业给予80%的贴息补助;对收储铜、电解铝、铅、锌的企业给予60%的贴息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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