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系统部署绿电直连,开创了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新路径,这不仅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推动提高能源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还有效满足了重点用能行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国际绿色壁垒的迫切需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为绿电直连立规矩,推动高水平供需协同
《通知》是首个推动绿电直连专项政策性文件,解决了“想干不让干”的制度束缚和“想干不会干”的能力短板,让绿电直连有规可依、有据可循,更好激发内生动力,释放发展活力。
第一,精准。《通知》明确提出了绿电直连政策的适用范围,须具备三要素:一是电源为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二是电力用户唯一;三是电源与电力用户通过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相连,不直接接入公网。
第二,灵活。一是项目可并网、可离网,其中并网项目要与公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二是存量、增量负荷都可参与,既指出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也明确存量负荷可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三是可按项目自主安排的发用电曲线下达调度计划。四是项目中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余电可上网。五是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均可投资,可独立建,也可合作建。
二、电量实现物理直连、清晰溯源,用户与新能源相互成就
绿电直连可实现供给的新能源电量清晰物理溯源,同时满足了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和新能源消纳水平的提升。铝在有色金属中占半壁江山,既是有色金属降碳“牛鼻子”,也是国际贸易顺差贡献最大的品种。《通知》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铝及有色金属行业实现“双碳”目标以及应对国际绿色低碳壁垒等约束。
第一,绿电直连将为电解铝实现再绿色、再低碳提供强大支撑。有色金属能源消耗及碳排放的70%来自电解铝生产用电。我国电解铝已在技术自主创新、装备升级、节能减排、扩大应用等多方面引领全球,特别立足绿色节能导向,一是不断优化电耗,已连续20多年世界最低;二是普遍都建设了场内分布式光伏,部分企业在局域网内实现消纳一定比例清洁能源,还有一些企业投资了建设新能源电站;三是积极由传统煤电地区向绿电富集地区转移,置换产能约900万吨;四是燃煤自备电比例已降至55%以下,绿电比例增至25%以上。未来,电解铝要实现大踏步绿色低碳转型在自身持续挖潜的同时,很大程度要依靠绿电直连等新型电力体制改革的政策红利以及柔性电解、惰性阳极等颠覆性技术工艺的出现。
第二,电量物理溯源,可更好满足下游用户降碳需求,更有效应对绿色贸易壁垒。铝已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2024年我国铝材及制品出口954万吨,占铝加工产量近20%,出口目的地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低碳发展大势之下,对于产品碳含量要求趋高、国际绿色壁垒不断增多。《通知》提出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可有效增加铝材及制品可物理溯源的绿电电量,加之电解铝也有序开展绿电直连,满足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以及下游客户要求的铝产品碳含量可显著下降,这对保持中国铝产品国际竞争力很重要。
三、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综合施策,实现“稳”“效”并举
有序推动绿电直连,要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安全可靠为前提、经济可行为基础,通过把项目可靠性与经济性挂钩,实现绿电直连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通知》提出“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可自主合理申报并网容量,并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并网容量以外的供电责任和费用”“电网企业应按照项目申报容量和有关协议履行供电责任”。高可靠性求“稳”,项目申报容量大,费用高;高经济性见“效”,项目申报容量小,费用低。在保障用电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企业可通过技术攻关和优化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最大程度发挥绿电直连模式的经济性和社会性优势。
四、期待更深层次、更大力度的电力体制改革,以谋求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绿色转型
对于铝等电力大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的经济性收益与绿色化收益并重。依据《通知》,绿电直连项目兼顾了公平与效益。一方面,鼓励挖掘绿电直连项目自身的调节潜力,增加绿电自发自用比例,尽可能降低对网电依赖程度,以实现节约项目运行成本。另一方面,支持绿电直连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自主优化发用电曲线,通过电能量、辅助服务交易获取合理收益。此外,国家能源局正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包括绿电直连在内的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
下一步,期待国家及地方有更多立足供电端及用户端发展实际、更富激励效能的政策出台,特别在一些关键环节力争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能源更大程度的出力和更高水平的利用。
《通知》的发布及实施,将为电力用户参与建立“绿电生产—精准输送—高效消纳”的用电模式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引,规划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着力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