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豫联集团将节约标煤14万吨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6-01-01 10:07 来源:
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要求,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下发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与河南省政府签订了《“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了2006年至2010年将节约14万吨以上标准煤节能的总目标。
目标责任书签订后,集团公司迅速行动,再掀“节能降耗”新高潮,继续深入实施成本战略目标,集团公司首先编制了《豫联集团节能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洪恩为组长,中孚实业总经理马路平为副组长,各分、子公司经理为成员的节能行动领导小组,并在生产管理部设立了节能领导组办公室,对节能工作进行具体组织、监督、协调和实施。
集团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生产实际,对节能指标进行了具体分解,其中电力一分公司1.5万吨、电力二分公司7万吨、铝业一分公司2000吨、铝业二分公司5.6万吨、炭素公司3000吨标准煤。
集团公司要求:各分、子公司要以此为契机,以“节能降耗,挖潜增效”为目的,大力应用节能技术,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使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带动节能水平的大幅提升,进而给集团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为企业跨越式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