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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调整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4-01-01 00:00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04年6月15日起,陆续调整各省(市、自治区)销售电价,我省销售电价总水平平均提高1.66分。这次电价调整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组成部分,是疏导电价矛盾,调节电力供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
  省辖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每千瓦时0.50元提高至0.51元,落实去年12月19日实施城乡同价调整居民生活电价听证会方案通过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方案;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6元;商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53元;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45元;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37元,并调整各电压等级的差价,对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另外,农业生产、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以及原非、普工业中的种植业养殖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体现了电价政策对农业的长期支持,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农民负担,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农资价格,有利于加强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供应目标的实现。
  销售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农网改造还本付息、电网建设还贷、电煤价格上涨、新投产电厂上网电价核定、中央直属水库移民基金提取等问题。
    销售电价调整的同时,为了解决电价电煤价格上涨问题,合理引导电力投资,规范上网电价管理,今后我省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热电机组)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29元核定(安装脱硫设备的每千瓦时0.305元);归并现有独立核算电厂上网电价,降低过高的上网电价,提高较低的上网电价;取消省电力公司向各电厂收取的上网服务费;明确我省燃煤机组执行国家核定电价的利用小时为5500小时,超过核价基数电价提高为每千瓦时0.26元。实施以上措施有利于增强电厂对电煤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
  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对电力需求旺盛的形势下,在中央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的形势下,适当提高电价,无论是从宏观经济运行,还是从行业发展来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及结构,都不会导致价格总水平的显著上涨。从近期看,实施差别电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上网电价改革,鼓励发电积极性,这些都将对缓解夏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产生积极影响;从长期看,有利于合理引导电力投资,促进我省火电基地的建设,有利于河南省电网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实现,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电力的需要,从而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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