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2004年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具体时间已经确定。考试时间定于2004年4月3日至4日、6月5日至6日、9月11日至12日、11月6日至7日举行,鉴定的职业包括营销师(推销员)(5~1级)、秘书(5~2级)、项目管理师(4~2级)、电子商务师(4、3级)、物业管理人员(4~2级)、公关员(5~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4~2级)、心理咨询师(3、2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
据了解,2004年的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一律使用《全国统一鉴定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有关考生个人情况和考试结果等方面的考试数据,采用标准化答题卡和信息卡考试方式,以提高阅卷评分的正确性和信息管理效率。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使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码,具体编码方案按《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编码方案〉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62号)和《关于调整推销员等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证书编码方案的通知》(劳社函[2002]2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