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国企改制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3-01-01 00:00 来源:
根据不久前国家经贸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国有大中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家对改制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经济实体,符合以下条件,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享受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其具体条件是:
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收原企业的富余人员达到30%(含30%)以上;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