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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20条措施助力灾后重建复工复产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21-09-22 16:56 来源:

 

8月2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以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突出问题,支持纳入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登记的受灾企业渡过难关,快速有效恢复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灾后重建取得根本性成效。

1.支持企业维修生产设备。受灾企业对生产、检验、检测、内部供电等受淹设备组织维修的,按照实际发生维修费用的30%给予补助,规上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规下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该项保险赔付的企业,不享受上述补助政策,按获得保险赔付金额的5%给予救助,单户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3.支持企业修复重建生产场所和建筑设施。企业生产场所及辅助建筑、设施受淹需要修复或重建的,按照修复或重建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规上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规下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支持企业租用厂房仓储过渡生产经营。

5.支持电力生产保障。加大电煤采购力度,鼓励市域电力生产企业发电,保障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从8月12日起到9月1日,对燃煤统调电厂运行机组按照平均发电负荷,给予每千瓦5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启动运行机组按照平均发电负荷,给予每千瓦每天1元补助。

6.支持商贸流通文旅企业重建。7.支持农贸商贸市场恢复重建和改造。8.支持连锁零售门店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9.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0.加大信用贷款投放。11.减免企业房租。12.加快退税和依规缓税。13.缓缴社会保险费。14.延续部分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15.免收企业担保费用。16.设立融资担保灾后重建代偿补偿资金。17.增强企业主体融资增信。18.加快清理政府欠款。19.顺延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20.实行银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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