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材料产业优势再造换道领跑行动计划(2022—2025年)》,强调必须把材料产业作为重要支柱,以科技创新驱动我省从原材料大省向新材料强省转变,为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提供材料产业支撑。
《计划》提出,我省将坚持“创新引领、需求牵引,链式协同、融合发展,多元布局、重点突破”,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省材料产业优势再造、换道领跑和绿色低碳转型,成为全国重要的材料创新高地和先进材料基地。到2025年,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占材料产业的比重超过50%,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2万亿元。
《计划》明确,要提质发展先进基础材料产业,大力发展先进有色金属材料。
1.铝基新材料。大力发展新能源、包装、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电子信息、罐料、建筑装饰等领域轻量化高端铝材,突破铝基复合材料、高端工业型材等关键技术,推动铝合金向高端精品铝加工延伸,依托郑州、洛阳、开封、商丘等地建设全国重要的铝材料及制品生产基地。
2.铜基新材料。大力发展高精度铜板带、高端铜箔、精密铜管、精密铜导体、高质量铜杆线,加快推进高端铜基材料在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军工等领域应用,推动铜资源循环利用,做大做强再生铜产业,加快洛阳、三门峡、济源、新乡等地铜材及深加工产业发展。
3.镁基新材料。大力发展汽车座椅、转向盘轮芯、轮毂等轻量化高强度镁合金,拓展在军工、电子信息等领域应用,研发低成本高纯镁提纯精炼、高性能铸造镁合金和镁铝复合材料等制备及精密成型技术,做大做强鹤壁“中国镁谷”。
4.钨钼新材料。大力发展超宽高纯度高密度钨钼溅射靶材、电子功能钨钼新材料及精深加工产品,围绕能源、基建、交通、航天等领域需求,调整钨钼产业结构,整合生产研发资源,推动洛阳打造国际高端钨钼新材料产业基地。
5.钛基新材料。大力发展高品级海绵钛、航空航天和舰船用钛合金、3D(三维)打印钛合金零部件,加快优质氯化钛白原料国产化和高性能绿色新型钛白粉研发,建立钛锆钒钪资源绿色综合提取新体系,推动焦作、洛阳等地钛产业集群发展。
6.铅锌新材料。大力发展锌基、铅基新型高性能合金,加强铅锌冶炼伴生有价金属提取、提纯等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发展再生铅,以济源、洛阳、三门峡等地为重点,打造“铅精矿—铅冶炼—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计划》部署实施攻坚行动
(一)实施材料创新生态提升攻坚。坚持创新驱动,完善创新链条,贯通产学研用,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无缝衔接,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二)实施材料核心关键技术攻坚。坚持材料先行和需求牵引并重,聚焦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聚力突破材料重点行业“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瞻布局前沿引领技术。
(三)实施材料补链强链延链攻坚。制定材料细分行业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清单,找准重点产业链断层和关键短板加快补链,填补核心环节;立足重点产业链比较优势加快强链,增强关键技术、工艺、产品竞争力;瞄准重点产业链下游和价值链高端加快延链,推动价值链重塑。
(四)实施材料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牵引性作用,坚持外引内育,聚焦材料重点发展领域,谋划、建设、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材料项目“三个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
(五)实施材料企业培育攻坚。做大做强材料产业市场主体,提高领军企业行业整合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格局。
(六)实施材料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攻坚。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材料产业绿色发展。加快发展再生金属回收利用产业,打造“城市矿山”。
(七)实施材料标准质量品牌攻坚。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创新标准化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新型标准体系,提升材料检验检测能力,推动材料质量技术创新和品牌塑造。
(八)实施材料融合创新应用攻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材料产业深度融合,强化数字化赋能、工业互联网赋能,发展服务型制造,催生材料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计划》强调,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实施本行动计划。完善材料重点行业和产业链“双长制”,推动“链主”企业发挥引领作用,促进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盟会长单位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强化企业产业服务和政府决策服务。
加强要素保障。深入推进项目建设“三个一批”,多措并举做好重点材料企业用能、用地、用工、运输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推动金融服务向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领域创新应用和中小企业倾斜,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难问题。鼓励资源型材料企业“走出去”,提高材料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必需矿产品、原材料保障水平。
加强制度创新。深化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创新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模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摈弃将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一刀切”列入限制或禁止范围的思维和做法,实行产业布局及项目非禁即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支持优势新材料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和国有投资项目采购目录,加快推广应用,营造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