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优惠政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3-01-01 00:00 来源:
国家对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于6月1日起对铜、铅、锌等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此项举措对国内铜、铅、锌等生产企业意义重大,取消边贸优惠政策后,将恢复国内外企业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对支持我国铜、铅、锌工业的发展非常有利。
据了解,小额边贸进口优惠政策是我国为促进与邻国间的经济文化交往,于1996年4月1日制订实施的。政策实行初期对发展繁荣边境地区经济,实现兴边、富民、强国起到了促进作用。但近年来,一些贸易商利用边贸政策,以边贸形式大量进口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产品销往内地,严重扰乱了国内有色金属市场秩序。
在国内铜、铅、锌生产企业强烈呼吁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本着为行业和会员单位服务的原则,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先后三次向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递交了关于建议取消铜、铅、锌等有色金属产品边境小额贸易优惠政策的报告,并适时召开了相关企业座谈会,邀请有关部委同志参加听取意见,本报也对此事作了相关报道。协会的多次呼吁得到各部委的高度重视,2003年5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对硼酸等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取消了对铜矿砂及精矿、铜材、铜硫、铅、锌5种有色金属的边贸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