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年产120万吨及以上高产、高效矿井(含露天)建设
3.年产120万吨及以上高效洗、选煤厂建设
4.瓦斯、煤尘、矿井水、井下火灾防治
5.工业及生活用环保型煤制造
6.水煤浆技术开发
7.煤炭气化、液化
8.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
9.低热值燃料及煤矿伴生资源开发利用
10.管道输煤
11.洁净燃煤技术开发
12.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
13.煤矸石的清洁利用技术开发
四、电力
1.水力发电
2.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热电联产
4.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及风力发电
5.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
6.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7.5万千瓦及以上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
8.正负500KV及以上直流输变电、750KV及以上交流输变电
9.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
10.继电保护技术开发
11.变电站自动化技术开发
12.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
13.电网商业化运营技术开发
十三、有色金属
1.铜、铝、铅、锌大中型矿山建设
2.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3.有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及关键勘查技术开发
4.多金属共生矿综合利用
5.难处理金矿、含金尾矿资源综合回收
6.低品位、难处理铜矿利用技术开发
7.稀有、稀散金属综合利用及深加工
8.采用焙烧新工艺、热压预氧化-氰化提金工艺和细菌氧化-氰化提金工艺开发利用难处理金矿石
9.金属硫化矿无污染强化熔炼及冶炼烟气综合回收利用
10.高效节能选矿和电化学控制浮选
11.高效选矿药剂开发
12.300KA及以上预焙槽电解铝关键技术及配套阳极技术开发
13.有色金属湿法冶炼
14.超临界萃取技术开发
15.铝及铝合金高速薄带铸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6.非晶合金薄带制造
17.稀土深加工及应用
18.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技术开发及生产
19.高性能、高精度硬质合金、锡化合物、锑化合物及陶瓷材料制造
20.高性能磁性材料制造
21.超细粉体材料、电子浆料及其制品制造
22.新型刹车材料制造
23.地铁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
24.有色金属生产过程检测和控制技术开发
25.高性能能源新材料生产
26.尾矿资源二次利用
27.高精铝板带连轧
28.高精铜板带生产技术开发
第二类:限制类
一、煤炭行业
1、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晋陕内蒙古地区30万吨/年;新甘宁青、京津冀、东北及华东地区9万吨/年;西南及中南地区6万吨/年;开采极薄煤层及不稳定煤层3万吨/年
2、建设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矿井
3.新建矿井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矿井
4.未经国家或省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矿区总体规划的矿井(露天矿)项目
三、有色金属行业
1、钨、钼、锡、锑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
1. 粗铜冶炼项目
2. 电解铜项目
3. 电解铝项目
4. 铅冶炼项目
5. 锌冶炼项目
6. 镁冶炼项目
十一、电力行业
1.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除外)
第三类:淘汰类
注:条目后( )内为淘汰期限,标“*”的为立即淘汰;淘汰期限为2005年是指应于2005底前淘汰,其余类推。
一、落后生产能力
(一)煤炭行业
1.未按国家批准的矿区规划确定的井田范围和井型而建设的矿井(露天矿)(*)
2. 没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四证”)的各类小煤矿 (*)
3. 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即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4. 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
5. 高硫(全硫高于3%)、高灰(灰分高于40%)煤炭的矿井(*)
(二)电力行业
6.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凝汽火电机组(服役期满淘汰)
#p#分页标题#e#(三)有色金属行业
7.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任何企业 (*)
8. 无采矿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的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山企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钨、锡、锑、离子型稀土冶炼企业及钨加工(含硬质合金)企业 (*)
9. 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