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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采取八项措施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4-01-01 00:00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马力强1日说,发展改革委正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将提出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八项政策措施。 
    

    马力强在首届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物流论坛上说,有关部门将规范物流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决定规定外,其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调整部分行政性管理事项。先行在货运代理方面进行调整。取消经营国内铁路货运代理、水路货运代理、联运代理和国际货运代理业企业经营资格的行政性审批;改变民航货运销售代理业管理办法。

 
    完善物流企业税收管理。对物流企业实行差额纳税,即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征基数。允许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统一缴纳所得税。

    加快引入竞争机制,废除各类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的有关规章。

    加强收费管理。取消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罚款等各种收费项目。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

    积极推进物流市场的对外开放。鼓励国外大型物流企业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到国内设立物流企业。鼓励利用国外资金、设备和管理、技术,参与国内物流设施的建设或经营。

    改善通关环境。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提前报关、货到放行”的通关新模式。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要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简化作业程序,实现信息共享,加快通关速度。

    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根据当地的交通状况和物流业务发展情况,对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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