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豫名推委字 (2006) 4 号 |
关于开展 2006 年度 " 河南省名牌产品 " 申报、推荐、评价工作的通知 |
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纤维检验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各 有关企业 : 按照《河南省名牌战略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 办法》的有关原则和要求 , 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质量技术 监督局决定于 2006 年 4 月开始 ,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2006 年度河 南省名牌产品的申报、推荐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申报条件 申报河南省名牌产品的产品及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的要求。 二、申报材料 申报河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应认真、如实地填写《河南省名 牌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 , 提供企业及申报产品基本情况介绍 ( 300 字以内 ) 一式三份 , 并提供以下有效材料一式三份 : 1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书、产品注册商标 ( 复印件 ); |
2 、最近三次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才关证明 ;
3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或者企业有完善 f质量体系的证明 ( 复印件 );
4 、产品现执行的产品标准文本及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对该才准水平的证明材料 ;
5 、实行行政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 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
6 、获得省级 ( 含省级 ) 以上质量荣誉证书、证明 ( 复印件 7 、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水平、企业 :
济效益及各项排名、产品市场用户满意度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推荐、评价程序
1 、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企业申请 , 并对名牌品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o 组织本地有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申报企 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申报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产品性指标、消费者投诉情况、市场销售情况、质量管理水平、经济益及持续发展能力等指标进行核定和综合评价 , 并以省辖市质 技术监督局的名义提出综合评价和推荐意见 ( 评价和推荐意见 详实、准确 ), 报送省名推委秘书处 ;
2 、省名推委秘书处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企业有关情况进行现评审 , 提出现场评审报告 ;
3 、省名推委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产品的质量、市场、益、发展等方面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 确定候选名牌产品 ;
4 、候选名牌产品经媒体公示、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省名推委审定通过后 , 授予 " 河南省名牌产品 " 称号 , 颁发荣誉证书 , 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