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色协字[2008]第 013号
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配合全国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家作用,增强行业自律意识,经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行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行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隐患;加大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工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重点和形式
检查的重点是有色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高速高能等生产工序;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行业抽查相结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将组织对有关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有色金属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有色金属企业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四、检查方法
㈠企业自查
各企业应由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同志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项安全生产自查组,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进行企业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及时报至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秘书处。
㈡行业抽查
行业协会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将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企业所在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点企业予以抽查:
⒈听取单位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⒉深入实际,现场检查。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检查。
⒊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促进本行业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检查时间
⒈企业自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7月20日。
⒉行业抽查时间:从7月20日至月底。
六、其他
有关行业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原 丁 电话:0371—63829438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冶金建材等行业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豫安监管一[2008]137号)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