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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9-01-01 15:10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文件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色协人字[2009]101号

 关于举办“中国铝业杯”第三届全国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在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大力提倡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员工,激发广大职工学知识、学技术、钻研业务的热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4月至9月联合举办“中国铝业杯”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有色金属行业广大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标准化操作技能和职工业务素质为目标,通过竞赛构筑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体现有色金属行业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职工技术实力,展示技术工人生产技能水平,激发全行业技术工人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热情和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组织及实施技能竞赛活动,“中国铝业杯”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各主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执行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
竞赛活动在竞赛执行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别成立竞赛办公室和评判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赛组织方案的实施、技术文件的制定、竞赛结果的核实、确认、呈报等工作。
三、竞赛职业(工种)及竞赛方式
  本届技能竞赛设置分析工和叉车司机等两个职业(工种),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以各企业(集团)为组织单位,结合企业自身需要开展相应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的活动,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决赛在竞赛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竞赛办公室和竞赛评判委员会负责组织,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并统一在指定场地进行。
四、考核标准
  分析工按照《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理论知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内容为考核标准;叉车司机按照《叉车司机》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理论知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内容为考核标准。
  竞赛期间将聘请有关专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考试和竞赛内容及评判标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及以下,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及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中国铝业杯”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是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有色金属行业的又一次全国性重要赛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根据竞赛职业(工种),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有序组织开展预赛工作,认真做好赛前准备,坚持勤俭节约、务实求效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81号)精神开展工作。通过预赛选拔出技术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素质及理论知识过硬的技术尖子,参加本届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六、选手名额及报名时间
  各单位在申请参加分析工、叉车司机决赛过程中,各工种可推荐2名优秀选手参赛。参赛对象是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活动。
  请于6月15日前将预报名表(见附件2)分别报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铝业公司党群工作部;于7月20日前将参加决赛人员名单(见附件3)分别报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铝业公司党群工作部。
七、表彰奖励
  为了在全国有色金属行业提倡“人人学技术,个个钻业务”的精神,对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选手和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获得决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经核准后,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同时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选手,且该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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