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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重点查处产权转让八大违规违纪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4-01-01 00:00 来源:

国务院国资委发出通知:将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着重对其中八大违规违纪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这八大问题是:不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超过权限,擅自决定企业改制或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弄虚作假、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资产、产权;以权谋私,利用改制和产权转让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产权;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利益和侵害群众职工合法权益;非法转移债权、债务或者逃避债务清偿责任;本企业的管理层滥用职权,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各个环节,“自卖自买”。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提出: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配合业务部门,监察转让进场,检查操作程序,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督促追究责任。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给予处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贺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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