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2004年第二期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4-01-01 00:00 来源:

国办发[2003]1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行业违规建设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防止水泥行业盲目投资加快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钢铁、电解铝、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原材料。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一大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正在崛起,产品已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受市场需求的拉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投资增速加快,产量大幅度上升。在这过程中,一些地区和企业受利益驱动,不顾市场、资源等外部条件,违反规定大规模新建和扩建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出现盲目投资<SPAN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

0.26189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