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才?要回答好这个问题,真还要认真三思。因为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含义是不尽相同的。在封建社会,能读书中举、做官为仕的,被视为人才;在战争年代,能运筹帷幄、善战能征的,是人才;在和平时期,能治国安邦、推动社会发展的,是人才。由此可见,人才是一个发展的概念。
我国长期以来,对人才标准的评价,一直是按照1982年国家首次提出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这一标准的确定,有其必然的历史背景,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人才标准已经显露出不够完善的地方,有些人为了获取高学历,不惜弄虚作假;有些为了评职称,熬白了头发;有的单位在招聘、使用人才时,盲目追求高学历,造成人才严重浪费。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人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科学界定人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给人才下了一个科学的定义: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进行创造性的劳动,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就是人才。这体现了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
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主体。 (曾凡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