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2003年第十期
何谓契税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3-01-01 00:0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已由1997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224号颁布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均应缴纳契税,承受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条例》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根据《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

0.25258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