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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公司氧化铝长期合同研讨会在郑州召开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3-01-01 00:00 来源:

为广泛征求电解铝企业在签订和执行国产氧化铝长期合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国内铝行业之间的合作,在氧化铝、电解铝生产商之间建立良好的上下游企业关系,4月16日,中铝公司在郑州长城饭店召开了国产氧化铝长期合同研讨会。中铝股份总裁助理马修敏,中铝股份营销部总经理罗建川,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总经理王锡慧及中铝股份各分公司主抓营销工作的副总经理到会。国内25家大型电解铝企业领导,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有关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总经理王锡慧代表河南分公司致辞。他简要回顾了河南分公司2002年的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营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氧化铝长期合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表示积极支持中铝公司实行氧化铝长期合同。
中铝股份营销部总经理罗建川指出,一是长期合同的签订可采用多种方式,甚至一厂一策,但双方要协商一致。二是希望银行介入,对合同的执行提供监督、担保作用,加强信用约束力度。律师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使合同更具规范性和严密性。三是合同的期限暂定为3年,更长期限可以具体讨论。四是营销部将把用户的意见整理上报,待双方高层管理者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后,再开展具体细节的磋商。
中铝股份总裁助理马敏修强调指出,一是氧化铝、电解铝上下游企业应尽快建立长期合同关系,从而使双方建立起长期稳定、易组织、好操作的业务关系。二是不论是现货还是长期合同都需要信用体系作为基本前提。三是尽快建立双赢的战略伙伴关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公开、公平、合理的合同机制。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长期合同是铝行业共同发展的趋势,签订长期合同应遵循“诚信为本、互惠互利、长期稳定、实现双赢”的原则,大家还就长期合同的定价方式和如何解决长期合同顺利执行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铝河南分公司杨忠  代金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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