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出台各项支持再生金属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随着国家对循环经济理念的不断深入、对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加强,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社会对再生金属产业越来越重视。
1.制定了“十一五”再生金属规划,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促进作用
2004年,国家发改委首次将废金属再生与利用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产业对待,并制定了《中国再生金属产业“十一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再生金属产业的发展加以引导和扶持;该规划对再生金属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
2.出台了有关循环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5年7月2日,国务院以国发[2005]22号文件发出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对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做出了战略性部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以发改环资[2005]1225号文件下发了《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各个部位和行业协会再循环经济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了统一的部署和分工,一批在循环经济建设产生的有影响的示范项目、示范工程、试点企业和试点城市已经确立。中国的经济社会环境,为再生金属产业的发展带来了空前的机遇。以此同时,中国政府对循环经济建设重要领域的再生金属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视。
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促进法》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规定了多项扶持措施,将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列入国家或者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支持。该法围绕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废物再利用等环节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3.进出口策略
2005年,国家为了鼓励废金属进口,取消了废杂金属的进口关税;2005年初国家将电解铝列入“两高一资” 产业,并实行宏观调控,取消了铝合金8%的出口退税,同是增加5%的出口关税,后来经过有关政府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调研、论证,再2005年7月1日取消了铝合金出口关税;2006年国家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为了鼓励再生铝产业发展,废铝的加工贸易得以保留;2008年上半年由于电解铝出口关税增加,铝合金出口数量增长很快,国家有对铝合金出口提高关税,为了稳定再生铝产业发展,再生铝出口依然维持零关税。
4.税收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2日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2009年1月1日期扩大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范围,并调整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根据两部门通知,此次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调整,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取消原来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取消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而是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按其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新政策一方面通过恢复增值税链条机制,实现国内回收和利用、国外进口和国内回收税收的统一协调,促进公平竞争;另一方面通过对符合条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鼓励合法的规范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5.行业准入政策
2007年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铝行业准入条件》,其中从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要求、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小行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监督管理等方面对铝行业的准入进行了规定。文件要求新建再生铝项目,规模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现有再生铝企业的生产准入规模为大于2万吨/年;改造、扩建再生铝项目,规模必须在3万吨/年以上。同时提出禁止采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禁止采用露天焚烧的方法去除废铝芯电线电缆的塑料、橡胶皮以及废碎料中的杂质。
2007年3月10日发布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分别从生产规模、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保护等方面对再生铝企业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提高产业层次和产业集中度。
6.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试点有关政策法规
2006年,商务部在全国26个城市开展了第一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三年来,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社会得到了广泛关注。2009年,商务部启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综合考虑区域分布、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基础等因素,确定张家口市、大同市等29个城市;大连废旧金属集散交易市场、江西丰城市赣中再生金属集散市场和白银有色集团西北再生金属加工基地等11个集散市场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与发展循环经济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在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生产型废旧金属形成“集中回收-加工-再生”循环链条,建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实现再生资源后手的产业化。
2009年3月27日,商务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建立、完善、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机制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7.废家电等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利用鼓励政策
2009年2月2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调理规范的是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国家将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气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义务。
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家电“以旧换新”。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8.着手制订2009-2015年发展专项规划
目前,工业信息化部已委托再生金属分会制定2009-2015年《再生铜产业专项规划》、《再生铝产业专项规划》、《再生铅产业专项规划》和《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和国内再生资源交易专项规划》,配合专项规划出台《再生金属行业准入条件》。
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支持规模企业加快技改,淘汰落后。一方面为解决当前经济问题保持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指导2009-2015年再生金属产业规范发展。
(四)加工园区和交易市场建设迅速发展
2002年9月,环境保护部门污控司在宁波召开了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座谈会,会上就加工园区的发展方向,园区模式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会议认为为了指导加工园区的建设,应尽快制定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环境保护指导意见。受环境保护部污控司的委托,再生金属分会于2003年初完成了《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在此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公布了《关于促进对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圈区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05年公布了《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圈区管理”将是中国废旧金属拆解行业发展的方向。
目前,中国已建成了15个再生金属进口拆解加工园区和6个大型国内废旧金属回收交易市场。加工园区处理的废金属占到中国进口废金属总量的50%以上。这些园区和市场都是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管理和资源聚集,更极大地提升了中国再生金属产业的形象。目前中国再生金属产业的水平与国外先进同行业相比已有许多领先的地方。
目前已有宁波镇海、江苏太仓、福建漳州、浙江台州和天津子牙建设了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环境保护部又在2006年和2007年发文同意河北文安、广东江门、肇庆和梅州,山东烟台,广西梧州和玉林,江西鹰潭等地开发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批准江苏张家港建设废汽车拆解试点园区。除了上述国家批准建设的园区外,广东清远、辽宁沈阳、河北大成等地园区建设也已初具规模。此外,一些专业化的园区如安徽界首的再生铅、江西丰城的再生铅、湖南永兴的贵金属园区也都在加紧建设。
环境保护部在2003年发文确定了浙江宁波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为国家环保部试点园区,在2007年授予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为国家环保部“园区管理”园区,山东烟台、广东肇庆、河北文安园区于2007年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部的验收。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各种废旧物资如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大量产生、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回收利用网络逐步淡化,遍布全国城市的物资系统和供销系统的垂直管理体制已被打破而新的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起来。2003年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下发了《关于促进中国旧货行业发展的意见》,取消了废旧物资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管具备什么条件,都纷纷从事废旧物资经营,导致真个行业鱼龙混杂,恶性竞争,市场秩序换乱。
随着国内回收业的兴起,各种类别的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像雨后春笋似地发展起来,中国已兴起了河北保定、浙江永康、湖南汨罗、河南长葛、山东临沂、四川天津、广东南海等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此外,一些专业化的园区如安徽界首的再生铅、江西丰城的再生铝、湖南永兴的贵金属园区也在加速建设发展。这些地区的回收以民营企业为主完全靠自发形成,以回收国内产生的各类废旧物资为主营业务,进行简单的拆解和分类后即出售,从中赚取微薄的市场差价。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交易市场的发展,商务部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在全国26个城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09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机制,建立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和规范行业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国家交流成果丰硕
中国再生金属产业国家化程度较高,中国每年进口废铜、铝等金属800万吨,占全球流通领域的1/3以上。再生金属分会自成立以来非常注重与国外同行的交流合作,为推动再生金属产业交流取得了丰硕成果。
(1)积极与国际回收局(BIR)、美国废料回收工业协会(ISRI)这两个世界最大的再生资源行业组织建立了长期密切的沟通协作关系。每年组织中国再生金属企业考察团到国外考察交流。作为国内最大的再生金属行业出国考察团,2008年度考察团已有近40家企业60余位代表赴美国和欧洲进行商务考察活动,参加了美国废料回收工业协会年会、国际回收局2008年春季会议于展会,并对国外大型料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在美国考察期间,中国再生金属企业进行了座谈,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出国考察在促进中国再生金属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了解国外先进技术与装备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2009年4月5月,再生金属分会继续组团参加了在美国召开的ISRI会议和在迪拜召开的BIR会议,并组织企业参观了美国、英国和阿联酋的知名废金属供货和生产企业,帮助国内再生金属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恶劣贸易环境下建立了新的供求渠道。通过出国考察,再生金属分会加强了与国际回收局和美国废料回收工业协会等国际组织的沟通,并与英国废金属回收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增进了双方的友谊。
(2)连续八届成功举办的再生金属国际论坛和展览交易会。已成为世界上最隆重的再生金属行业专业论坛之一及规模最大的再生金属行业专业展。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国内外诸多论坛、展览被迫取消或减小规模,在北京举办的第八届再生金属论坛及展览会依然达到860人参会规模,其中近240名外宾参加,参展企业数量更是创造历史新高。
论坛期间,再生金属分会、国际回收局、美国废料回收工业协会共同组织召开了“全球金融危机下中国再生金属进出口贸易座谈会”,就维护国际非金属贸易秩序发起了倡议,并达成共识,为中国再生金属产业应对严峻经济形势的挑战搭建了良好的信息和沟通平台。再生金属国际论坛和展览交易会已经成为再生金属分会的品牌会展,也已成为国内外再生金属同行交流的重要平台。
(3)注重培养国际事务处理能力,为促进与国外同行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帮助国内外企业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加强再生金属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建立了海外再生金属企业俱乐部。从2007年开始,再生金属分会每年在美国组织召开“中国再生金属产业报告会”,是境外企业更加充分的了解中国的再生金属产业的发展状况。
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废金属进口贸易纠纷增加,有些海外组织和企业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干涉,并要对中国进口废金属采取制裁措施。再生金属分会以最快的速度进行调查,在了解事实真相后,与海外组织进行沟通,并通过海外媒体进行澄清,在较短的时间内平息了事件,并稳定了废金属进口贸易。
(一)长期坚持宣传废旧金属循环利用的重要性,对建立全民循环经济理念和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对废旧金属循环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废旧金属循环利用看作是资源供应的重要来源,仅作为废物处理的措施,对废旧金属循环利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亟待进一步提高。
《中国再生金属产业“十一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2010年中国再生铜、铝、铅在总量中分别达到35%、25%、30%的目标;再生金属节能减排效果非常显著,废金属拆解、冶炼、再生铅的冶炼能耗仅为矿产铝、铜、铅冶炼能耗的5%、18%、27%;废金属拆解、冶炼、加工利用对于中国节约和保障资源、节能节水、减少固体废物和有害气体排放,减轻环境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解决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作用,再生金属产业已成为中国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
(二)建立和不断完善金属原料进口、回收、加工、利用系列政策,是中国再生金属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虽然国家发布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废旧金属的规范性文件,但现有政策的连续性及政策的支持力度还不能适应再生金属产业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还缺乏废旧金属循环利用的专项法规,有关废金属进口、回收、加工和利用系列政策法规不完善,因此建立和完善相关一系列政策是中国再生金属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国内废金属原料将快速增加,必须不断加强国内废金属回收体系的建设、扶持和规范,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体系是再生金属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
随着国家实施用于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建设和扩大消费需求等拉动内需的政策措施,这对于再生金属回收利用行业来讲,是一个发展机遇。一是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扩大废旧金属的产生规模,带来回收加工利用的更大空间;二是建立废金属回收利用体系能够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再生金属拆解、利用劳动人员超过100万,尤其解决了大量的农民工就业问题,这对于缓解中国劳动力结构性矛盾和安排弱势群体就业提供了巨大空间。
建立稳定的回收体系是再生金属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必须依托政府支持,根据我国生产、流通、消费的实际情况,应该分回收、利用和再利用(再制造)这三个环节去建立。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不仅要符合市场规律,更应体现国家宏观调控的战略意图。要充分依托交易市场、进口园区和龙头企业去建立,由政府统一规划,委托有能力的企业运作,实行法治化、市场化管理。
(四)“圈区管理”是适合中国国情,解决拆解企业进口管理和环保治理的有效途径
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处理了中国50%的进口废金属量,在园区集中对进口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五金电器进行拆解、深加工,专业化程度比较强、有利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和废物的集中处理。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这样有利于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进行严格的治理,有利于政府部门的监管,有效防止低标准治理和污染物扩散现象的发生,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和环境保护水平。
一个集管理、加工、污染物处理于一体的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即可实现资源共享,还能培育市场发展相关产业,促进物流、商流、信息流,有利于国家有关部门对该产业实行园区是规范管理,促进绿色环保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正是体现了管理优势和效益优势。
(五)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使再生金属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淘汰落后必须产期坚持的路径
近年来,中国再生金属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但一些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还未见解决。今后要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年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去得突破,推动再生金属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关键技术由引进向消化吸收再创新转变,又注重单项技术研究开发向集成创新转变。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