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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水直购电 老铝企抚顺铝业焕发生机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12-08-29 15:58 来源:

 

抚顺铝业与伊敏煤电公司直购电是全国首家跨省(区)直购电交易试点,自今年2月24日经东北电监局协调两家公司又一次签订大用户直购电合同至今,已过去近半年的时间。大用户直购电对于抚顺铝业提高经济效能究竟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抚顺铝业直购电交易试点目前的运行情况如何?作为全国首家跨省试点,它的实施会对整个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带着诸多疑问,前不久,记者走进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有着 “共和国长子”之称的抚顺铝业一探究竟。

直购电试点破解企业发展困境

走进抚顺铝业,枝枝杈杈的设备管道和老旧的厂区建筑,似乎在讲述着这个老国有企业特有的发展经历,一种承载着老工业基地厚重文化的氛围扑面而来。这是一个始建于1936年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第一家轻、稀有色金属综合性大型冶炼加工企业,也是中国铝、镁、硅、钛工业的摇篮。

就是这样一个大型国企,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生产形势日趋严峻,被资不抵债、无资金购买原料等一个又一个难题困扰着。无法想象这个拥有76年历史的老国企,是如何走出面临关停的境地?“落实直购电政策对于抚铝来说,不是赢利与亏损的问题,而是关乎企业生死存亡和能否发展的问题。”抚顺铝业计划发展部经理徐世忠向记者介绍,作为国家关心和支持的企业,抚顺铝业一直享受优惠电价政策,2006年初电价为0.381元/千瓦时。

随着国家电力改革,2007年至2009年9月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两次调整电价,并逐步取消全国14家重点铝厂的优惠电价,使电价达到0.514元/千瓦时,抚铝已无法承受取消优惠电价带来的成本压力。特别是受2009年金融危机的影响,电价持续上涨、铝价大幅下滑,公司连续出现巨额亏损,随时面临全面停产的危险。

2009年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抚顺铝业被列为15家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单位之一。随后,东北电监局、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经信委全力争取、协调东北电网公司、辽宁电网公司、发电厂家等诸多环节,使抚铝的直购电工作实现了跨“三省一区”的突破,于2009年10月在全国率先取得落实并延续至今,已累计签订直购电合同109.16亿千瓦时,使该企业的生存发展得到了保障。

电力监管机构力促交易完善

积极推进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不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2009年7月,国家电监会发布《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直购电试点工作的展开提供了实施细则,东北电监局积极与抚顺铝业有限公司联系,详细了解企业基本状况,并将抚顺铝业和发电企业直购电的初步意向上报了国家电监会。在与多家发电企业进行沟通,经综合考虑交易成本和过网费等价格因素后,抚顺铝业选择了与华能伊敏电厂合作。同年10月,抚顺铝业直购电方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根据《关于抚顺铝厂直购电试行方案的报告》,中铝抚顺铝业与华能伊敏电厂进行直购电试点。

“抚顺铝业与伊敏电厂的直接交易试点开创了国内跨省直购电先河,为了推动这项工作顺利进行,作为电力监管机构,我们主要侧重于合同细则、结算原则和沟通协商三方  面工作。”东北电监局市场价财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充分听取参与试点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电网企业意见基础上,东北电监局对合同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求合同形式切实保障各方利益,并使交易机制更加符合东北区域实际。在正式签订《2011年抚铝与伊敏直接交易合同》并报电力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生效后,东北电监局对抚铝、伊敏电厂直接交易电费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追溯结算。同时,还建立电力直接交易协调会议机制,使其成为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相关事宜的沟通、协商平台。交易试点涉及的重大问题均要由监管机构、政府部门组织电力企业及电力用户通过协调会议进行沟通、协商后做出决策。

通过两年多的试点实践,抚顺铝业与伊敏电厂的直购电交易已步入正轨。今年2月24日,两家企业又一次续签大用户直购电合同,东北电监局也将继续对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密切跟踪,及时协商解决遇到的问题。对合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协商,对电价随铝价联动,合同签订缓冲期限,以及网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最终达成共识。

大幅降低企业发展成本  电解铝行业一直是耗能大户,电力成本占整个电解铝生产成本的近40%。直购电试点使电解铝生产企业的电力成本平均每千瓦时降低四五分钱,对行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以抚顺铝业与华能伊敏电厂的直购电交易为例,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方案,直购电交易输配电价的标准是,东北电网公司输电价格每千瓦时0.017元,辽宁省电网公司基本电价执行大工业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每千瓦时0.10元。“直购电价格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协商的交易价格,二是输配电价,三是附加费用。”东北电监局市场价财处负责人向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辽宁地区的基本上网电价为0.29元/千瓦时,加上上述批复方案中的各项输配电费用,抚顺铝业的直购电价应为0.407元/千瓦时。比照辽宁地区企业0.475元/千瓦时的电价水平,抚顺铝业将在每度电上节约七分钱,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据徐世忠介绍,按照正常的生产能力,抚顺铝业每年耗电大约30亿千瓦时。估算下来,在电费上每年将节省2.1亿元,由于电解铝企业的电力成本约占总成本的40%,直购电之后铝厂的整体成本将下降8%左右。很自然,成本的下降就意味着利润的增加。

“在开展直购电试点交易之前,抚顺铝业去年同比亏损2.14亿,开展此项交易以后当年赢利3290万。预计2012年该直接交易电量将达42亿千瓦时,同比提高35.5%。”东北电监局市场价财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直购电交易试点工作的推进,一方面解决了部分企业的发展与生存问题,将劣势变为优势;一方面还有效利用了发电公司富余发电能力,增加了发电规模,提高了发电企业效益;同时对于地区输配电企业来说,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利用原有设施能力,增加了输变电费收益,维护了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据了解,东北电监局在原有已开展两家直购电试点交易的基础上,今年已配合黑龙江省政府将黑龙江地区直购电交易方案正式上报,并积极研究内蒙东部大用户直购电方案,力求充分发挥电力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逐步构建电力监管下公平公正的开放有序电力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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