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黄金协会关于评选全国有色金属行业、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18号)精神,在各省(区、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省(区、市)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申报材料进行反复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最终确定《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名单》
按照复审阶段工作流程,现将评选全国有色金属行业河南省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名单及其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26日。
附件1. 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河南省)初审名单
附件2. 全国有色金属行业河南省先进集体事迹
附件3. 全国有色金属行业河南省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先进事迹
河南省评选推荐全国有色金属行业
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